我公司的在澄江街4号附11、12号地带,现租凭承包合同于2019年6月30日过期,租赁者已使用续租使用。我品牌已经在2019年第14期总主管企业办公会决议可以通过了资源监管部提请的续租策划方案并经贵阳城投群2019年第11期总董事长商务办公会议案借助,现将可是公示公告如下图所示:
物业保安地点 | 租赁者 | 范围(㎡) | 续租产品报价 | 续租期 |
(元/m²/月) | ||||
澄江街4号附11、12号 | 付小华 | 67.34 | 35 | 3年 |
公示了期为2019年6月11日到6月17日,公示了过程中如果没有撤三,我平台将与承租方付小华履行续租纸质合同。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