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的《关于落实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75号)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实行阶段性降低省内天然气管道短距离运输费用,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公司在向用户计收天然气管道短距离运输费用时统一按90%结算,此举将有效缓解各企业在疫情期间的用气成本压力,有助于企业复工复产。